一名醉得站都站不起来的司机告诉警察,他认为酒驾只有在两种情况同时发生时才算犯罪。
64岁的纳斯鲁拉·阿卜杜拉曼(Nasrollah Abdurahman)喝了半瓶伏特加,然后开着他的福特嘉年华(Ford Fiesta)出发了,他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什么。
另一位驾车者在晚上10点半看到他在没有灯的情况下穿过马路后非常担心,他们开始跟踪他并拨打了999,并对他的驾驶进行了持续的评论。在莱斯特,阿卜杜拉曼闯红灯后撞上了一辆停着的汽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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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下了车,摇摇晃晃地晃了晃,然后又爬回驾驶座,又出发了。
警察追上了他,试图让他靠边停车。他无视警笛和蓝色闪光灯,继续以每小时23英里的速度行驶。
当他最终停在十字路口时,一名追赶的警察冲到嘉年华跟前,把钥匙从点火装置上拔了出来。
警察说他可以把头抬直。当他们把他从车里拉出来时,他倒在了路上。
在巡逻车后面,他无视向酒精测试器吹气的要求,也没有在警察局提供适当的样本。
最近从阿富汗来到英国的阿卜杜拉赫曼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警方,他不认为自己违反了法律,因为他并没有同时喝酒和开车。
他被罚款200英镑,被勒令支付85英镑的诉讼费和80英镑的受害者附加费,并在承认没有提供样本后被莱斯特的警察禁止上路20个月。
他的律师拉什帕尔·辛格告诉法庭,阿卜杜拉曼根本不了解英国法律。
“很不幸,他不了解这个国家的酒驾法律,”他说。
他认为酒驾意味着你在开车的时候喝了酒。确实有很大程度的损伤。他喝了半瓶伏特加,已经很久没喝酒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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