俄亥俄州的堕胎诊所正在推动法院取消堕胎限制,因为选民们已经将堕胎权利写入了州宪法,他们辩称,就连该州的共和党总检察长也表示,修正案使禁令无效。
上个月,俄亥俄州选民通过了一项修正案,确保堕胎和其他生殖保健的权利。该禁令于上周生效。
共和党州长迈克·德万(Mike DeWine)于2019年4月签署的一项法律禁止在首次检测到“胎儿心跳”后进行大多数堕胎。早在怀孕六周时,心脏活动就可以被检测到,在许多女性知道自己怀孕之前。
这项法律曾因联邦法律挑战而受阻,在1973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罗伊诉韦德案判决被推翻后短暂生效,然后又在县法院被搁置。
共和党总检察长戴夫·约斯特(Dave Yost)向正在审查此案的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诉,但他拒绝就堕胎在州宪法下是否合法的问题发表意见。这件事留给了县一级的诉讼。
在回应置评请求时,约斯特的办公室提到了12月7日的一份声明,其中提到了目前的情况,写道,“国家准备承认人民在这个问题上的意愿,但也会仔细审查法律的每一部分,以有序地解决此案。”
供应商要求最初阻止该禁令的下级法院永久撤销该禁令。
“俄亥俄州宪法现在明确而准确地回答了法院面前的问题——六周禁令是否违宪——是肯定的,”诊所和俄亥俄州公民自由联盟在周四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说。“俄亥俄州宪法是我们州的最高法律,这项修正案防止反堕胎政客通过法律否认我们的身体自主权,干涉我们的私人医疗决定。”
在周四更新的反映投票结果的诉状中,诊所的律师声称,该禁令“侵犯了俄亥俄州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,包括生育自由权”。
该投诉引用了约斯特在投票前分发的法律分析,该分析指出,修正案的通过将使该州为期六周的禁令无效,称“俄亥俄州将不再有能力在胎儿可存活之前的任何时候限制堕胎。”